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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2026-03-30 12:321650佚名网络整理

1.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将于4月15日起在沈阳体育学院进行,考试日程表详见附件。

2.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报考证》、《反兴奋剂承诺书》,按考试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沈阳体育学院南门安检入校。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校园。

考试场地入场时间:

上午:06:30(田径馆),07:00后禁止入场;

下午:13:00(各专项场馆),13:30后禁止入场。

3.考生入校时,可携带必备的运动器材、服装、补充能量的食品、饮用水等。严禁考生携带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和手环等无线通信工具,以及各类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点学校,请考生自行将上述物品提前妥善存放在校外。违反上述要求,按照考试违纪进行处理。

4.考生禁止穿戴具有特殊标记性的服装和饰物,如服装上印有某某地、某某学校、某某培训机构等字样。运动鞋必须为同款、同色(含鞋带),长筒袜只允许穿戴纯白色。因受伤确需佩戴护腕和护肘的考生,只允许佩戴黑色护腕和护肘等护具;考生必须穿运动胶鞋参加立定三级跳远考试,不允许穿带钉或胶粒的运动鞋;足球专项考试时不允许穿带钢钉的足球鞋,实战须自带护腿板。考生严禁佩戴手环、发带、首饰等装饰物。违反上述要求且拒不整改者,视为自动弃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田径径赛考试项目执行国际田联全能径赛规则,100米等径赛项目第二次抢跑,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

6.田径径赛考试项目全部采用电计时,不采用手计时。若因电子计时设备故障导致考生无电子计时成绩,将在当场次或下一单元考试中安排重测。

7.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成绩单上确认。如考生对考试中相关技术问题确有异议,可按照考点公布的申诉处理程序,在成绩确认前,由考生本人当场提出。仲裁组在本考点该项目考试结束前向考生反馈处理意见,仲裁组的处理意见即为最终决定,考试结束后不再接受申诉。成绩复核只限于漏评、加错分、登错分等情况,不重新进行评分。

8.考试期间,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指定时间检录、考试、中途离场或未能完成考试者,视同放弃考试。

9.除与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时间冲突外,其他情况均不得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育单招专项考试准考证、辽宁省体育统考报考证,在考生本人考试日至少前三天到沈阳体育学院南门办理缓考手续,办理时间截止4月21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按弃考处理。

10.考生要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提升健康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体育运动具有一定危险性,各位考生如选择参加考试,将视为本人及监护人已知晓相关安全风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建议考生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签承诺书,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违反兴奋剂管理规定,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因服用违禁品或其它药品、补品、食品等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本人承担。

12.考生中午可自行选择在校内或校外休息、用餐。校园内集中休息地点设在弘毅阁食堂一楼。校内经营场所均可使用支付宝刷脸支付功能(建议考生开通该功能),食堂一楼“膳食速递”窗口和龙源超市可以收取现金。请中午离校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进入考点、考场,以免错过下午考试。

13.考生在考前要充分了解各项考试内容和注意事项,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沈阳体育学院咨询电话:024-89166657

附件: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日程表(点击链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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