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初审工作即将开始。本次毕业初审采用线上办理模式。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毕业条件
(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课程免考、转考、顶替符合规定;
(六)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时间安排
1.考生申请:6月1日至10日。
2.毕业初审:6月11日至18日。
3.毕业复审:6月22日至30日。
三、办理平台
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ganseea.cn)“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或“甘肃招考”小程序,根据网页导航提交毕业申请(毕业初审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选择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面向高校助学开考专业考生选择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2)。
若考生个人基本信息需更正的,请于5月25日至5月29日期间前往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部门申请信息修改。
四、材料准备
(一)考生须在毕业申请前下载《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自我鉴定一栏由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进行小结,如实填写并签名,经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后上传彩色扫描文件,文件大小在0.5M-2M之间,图像要完整、清晰。
(二)本人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照电子图像文件。照片规格:640*480像素,分辨率300dpi,文件大小大于20KB小于40KB,相片清晰,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详细规范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4)
(三)考生申请本科毕业时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前置学历(专科及以上)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本人签字)。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要提前通过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提交认证申请。
(四)前置学历个人基本信息与现申请本科个人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请及时联系初审单位申请前置学历复查,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6年6月10日)或“学历认证报告”,等待前置学历复查。我省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其学历注册信息姓名是曾用名者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专科毕业生,学历注册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错误,可向原毕业院校申请勘误。
(五)护理学专业毕业申请时须上传资格证书(本人签字)。本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须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
(六)刑满释放人员毕业申请时须上传《出狱证明》(本人签字)。
五、申请缴费
考生确定提交信息无误之后,按照网页导航缴纳毕业证书审定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4号)文件规定,毕业生审定费每人70元。缴费时间截至2026年6月10日,缴费完成后提交毕业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六、注意事项
(一)2025年起,我省已全面实施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所有考生均按新课程代码、名称进行毕业申请。
(二)根据《关于停考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6年上半年起停考教育管理(独立本科段)、心理健康教育(独立本科段)和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包括实践性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同时不再颁发原专业毕业证书,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入现行开考的其他专业继续考试并申请毕业,原专业合格课程不作废。
(三)因专业计划调整,已停考专业不再办理毕业手续,已停考专业在籍未毕业考生已通过课程成绩有效,申请毕业时考生可从现行开考专业中选择并添加同层次相近专业,已通过课程按照相同、相近和“一顶一”(公共政治课、英语除外)顶替办法进行课程匹配,按照新专业申请毕业。
(四)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五)考生一个准考证号只能申请专科、本科层次专业毕业各一次,如果毕业后再次申请其他专业毕业,须向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重新申请准考证号后再申请毕业。
(六)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前置学历信息,并对本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前置学历信息错误或前置学历弄虚作假,导致考生本科信息不能注册或学历倒置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考生须仔细确认各项信息,如因本人核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生提交的电子图像文件若不符合相关要求,其毕业信息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完成电子注册。考生要严格按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提供照片,若因照片原因导致不能注册者,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符合相应学士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应及时向主考学校提交申请,由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申请学士学位条件和时间等相关规定由主考学校制定和公布。
(十)根据《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上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6月30日至9月30日。完成电子注册工作应在颁发毕业证书之前,注册成功后打印毕业证书、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并完成高校验印。预计9月下旬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向考生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七、联系方式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0931-8585285(考籍) 0931-8585315(计划助学)0931-8585284(考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