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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须经区教育部门审批

2024-11-06 18:161510

北京市政府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草案修订明确了学科类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规定。

草案指出,设立实施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机构,需经过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如果通过互联网技术开展在线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则需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此外,草案还规定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程序。设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需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时需根据同级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如果通过互联网技术在线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同级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的意见进行审批。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北京市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和审批流程,以确保校外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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